20240607-退撫專刊-政府應勇於面對公教退撫基金財務缺口 才能解決問題
除112年初任公教人員退撫為「確定提撥」的個人專戶制外,目前在職的公教人退撫制度均是「確定給付制」,依法是「公教人員與政府依精算報告共同提撥,依退休給付公式領取,並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退撫制度設計本身無優劣,但若執行不依制度的配套設計,只想貪圖眼前方便,忽略應有的承擔與義務,那後果就不堪設想,公教106年改就是政府卸責的結果。歷年來退撫基金財務收入的「不足額提撥」,是造成106年改「不得不」改革的主因,是誰造就「不足額提撥」?翻開退撫基金每三年的精算報告,政府公告的退撫提撥率一直跟不上精算報告,不斷積累潛藏財務缺口,最後政府還是讓所有公教人員承擔改革,其實是政府的卸責。這次因應112年公教新制施行,與原退撫基金脫鉤,將產生的新缺口及原退撫舊缺口。111年公教退撫條例在全教總的努力下通過「撥補法制化」,新增政府應依精算撥補「兩個缺口」法源,依法撥補的第一年,政府若仍不依退撫基金第8次精算報告的撥補金額核實撥補,公教每年需521億元撥補或是以10年撥補新人新制缺口精算,公教每年317億元撥補,殷鑑不遠,那原退撫基金的財務用罄危機仍在。
然,113年行政院卻只核撥100億元,罔顧112年3月份考試院與行政院主計單位的十年精算撥補會議,是愧對職責,當時行政院陳建仁院長還是年改會議召集人,漠視依法依精算撥補,應該羞愧!
年改節省經費的挹注 非政府規避責任的藉口
年改以「削減公教退休人員給付」處理退撫的潛藏財務問題,將節省經費挹注回基金,目前共累積2200億元,這筆挹注經費是來自「扣減」公教退休人員「原來」該領取的退休金,政府將此經費挹注說成政府責任並未萎縮,其實是誤導社會大眾。年改後政府對軍人退撫每年增加撥補100億元,軍人退撫已無用罄之虞,然對公教並無相對「增加提撥」,111年的退撫撥補法制化,就是強制政府必須對公教退撫基金財務缺口,負起撥補的責任。
立即依法依精算撥補退撫 政府不應再卸責、推託
若說106年改是退撫制度「沒有依精算報告執行」的歷史共業,公教人員已付出「削減退休金」,政府對公教失去「最後支付責任」的信任,造成的社會動盪不安。殷鑑不遠,如今,公教退撫條例已有明確政府須依「財務精算結果」補撥退撫基金用罄年度提前之財務缺口(新缺口),及健全基金財務缺口(舊缺口),我們更要要求政府依法行政。
正值中央政府編列下年度預算時期,針對公教退撫基金撥補,考試院銓敘部已依法依精算編列114年應撥補數額194億元,及113年不足的144億元︰教育部也循銓敘部模式編列114年的123億元及113年不足的73億元,全教總呼籲卓內閣第一年應通過各主管機關所編列的預算需求,依法落實健全退撫基金的撥補程序。
全教總特地編輯退撫撥補專刊,說明退撫撥補的重要性,期待每位公教人員應該關注退撫提撥,維護整體的退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