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27-請教育部正視校園違規情節重大學生處理機制及校園缺乏校安人力與資源等問題

    112/10/17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召開記者會指出「新教師法上路4年,校園事件處理治絲益棼」要求流程化繁為簡,建構教師支持系統。

    對於《教師法》於2019年6月大幅修正,教育部並針對不同態樣的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做了鉅細靡遺的規範,四年來,全國各中小學為此投入大量人力與資源。然而,由於種種原因,關於不適任教師處理,已造成學校現場諸多困擾,為處理名目繁多的各種校園事件,各級學校為此增加許多時間,甚至出現不少濫訴的案例,學校不堪其擾,新法之所以未能符合預期,其中或許有部分學校不諳新頒規範與流程,但也有學校能量不足、新規範未能考量學校現場主客觀環境限制等原因,值得各界嚴肅以對。另外,也指出學生間的衝突為例,既有嚴重的霸凌行為,也有一般的學生糾紛,依照新措施,學校都要投入更多的資源與時間處理,甚至出現衝突學生已然和好,雙方家長依舊怒氣未消的情況,維護兒權固然重要,但學校不是法院,如何處置較能確保孩子的最佳利益,同樣值得深思。

    新法上路以來,老師動輒得咎,教育人員在教學現場中總是被期待有教無類,但遇到棘手個案卻無有效的處理機制與支持系統,如學生違規情節重大,經學校相關程序可交由學生監護權人帶回管教,但由於法令並未強制監護人配合,家長不配合學校亦無罰則,如家長不願配合,學校也無能為力。以近期校園暴力衝突事件頻傳為例,桃園市、基隆市皆出現學生對教師做出肢體、言語暴力行為的事件,事件中現場教師須獨力面對暴力言行,除了對教師的人身安全造成嚴重威脅,在事件發生當下亦會使其他學生置身於高風險環境中,中斷教學活動亦影響其學習權益,有鑑於此,全教總函請教育部針對「違規情節重大學生處理機制及校園缺乏校安人力與資源等問題」要求研擬具體作法,正視校園中校安人力與資源缺乏的問題,以保障學生學習權益與教師人身安全,提供學校有效處理的法源及資源。函文如附件供參!

    學校、教育人員、家長均有維護兒權、保障其學習權的責任,落實親師合作,賦予並強化家長管教責任與義務,教育部應思考如何落實強化家長管教責任,並重建親師互信,才是維護學生受教權與教育品質的根本作法。


112/10/17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新聞稿 https://reurl.cc/V4nqG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