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3-本會要求本市教育局降低112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師生比案

    本市教育局於112年4月27日函復本會112年4月17日(112)中市教職字第1120000067號函。

    本市幅員遼闊各行政區公共化教保服務供給需求不一,倘驟然調降師生比恐衍生公共化教保服務需求量高之地區幼生無法順利就近入園就讀之虞。

    考量本市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112學年度新生入園作業第2階段業於112年4月15日辦理完竣倘仍有招生餘額幼兒園應依本市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辦理新生入園作業注意事項辦理第3階段招生至額滿為止以保障幼兒就學權益。

    為配合中央調降師生比以「不影響家長選擇平價教保服務的機會」之精神本局業盤點過去2年招生餘額較多且未來3年學齡前人口數也逐年下降區域的幼兒園規劃優先在112學年度調降師生比至1:12未來將視各行政區公共化教保服務供需情形以逐年輔導調降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師生比之方式兼採增班或增置教保員方式提升教保服務品質兼顧教師及家長權益。

    另有關貴會建請依班級實際收托特殊生人數及程度類別核定教師助理員時數乙節查本局核定教師助理員時數係依班級實際安置特殊生人數及障礙程度類別、輔具器材借用、無障礙空間配置等因素並邀請專家學者進行審查倘幼兒園申請人數較多或學生障礙程度較重情形均會評估實際需求核給較多時數;如幼兒園開學後有新增或新鑑定通過之特殊生亦可依其特殊需求提出增加教師助理員服務時數申請本局將再依前開審查機制辦理。


來往公文如下,請參閱。

20230503-第1120000067號函-爭取幼教師生比.pdf
20230503-1120427【教育局】1120034152-有關貴會建請本市降低112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師生比案,復如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