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3-(新聞稿) 樂見「台中私中小聯考」終結  私中辦學應回到教育公共化不應仍存有「選才入學」 

樂見「台中私中小聯考」終結,私中辦學應回到教育公共化,不應仍存有「選才入學」

    被喻為全台私立國中一級戰區、競爭最激烈的「台中私校小聯考」,在本會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多年努力積極政策遊說,去年立院排修《私立學校法》第39條、第57條第三項第二款「入學方式及其名額之分配,得不受本法及相關法令規定之限制」,及同條第四項「私立國中小未接受政府獎補助者,得不受本法及相關法令之限制」,要求禁止全國私中辦入學考來篩選學生,應改以抽籤才是公平的。在這股修法趨勢下及「私中考試入學」已嚴重扭曲國小教育危及學生正常學習,並違背12年國教適性揚才精神的壓力下,終迫使中部私校達成共識,決定從112年起廢除紙筆入學考,終結所謂「台中私校小聯考」。

    但,目前中部各私校因應提出的「多元入學」方案,仍存有「選才入學」,進行挑選優秀學生方能入學的門檻,本會呼籲各私校辦學應回到該有的公共化責任,不應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登記就學;本會也籲請臺中市教育局身為教育主管機關,應負起監督之責,應嚴禁各私校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登記,或以各項「多元入學」結果作為學生就讀的依據,行「選才入學」之實。

私中考試招生,影響的不單是「一場考試」,樂見私中停止考試入學

    過往私中考試招生,在爭取高分成績及分出高低優劣的惡性競爭下,形成考試的題目不斷地「加深加廣」成長,在家長期待與補習班的吹捧下,國小學生被迫「超前學習」,造成學生被迫犧牲應有的均衡教育學習,甚至犧牲假期休憩時間,如此剝奪兒童學習的最佳利益,已是違反兒童權利公約。在國家義務教育階段出現以競爭為目的學科檢測取才入學,更是極其荒謬的現象,在教師組織積極遊說修私校法的壓力下,私校辦學才願意改弦易轍這危害學生正常學習的入學方式,去年台中市15私中史無前例達成共識,決定從112年起自行廢除紙筆入學考,也順利終結「台中私校小聯考」,本會樂見危害學生學習的「私中入學考試」走入歷史。

私中新的「多元入學」不應仍存有「選才入學」機制

    學生需要透過多元學習、適性揚才的均衡教育方式,才能展現學生豐富的多元表現,私校應本於各校自主性及多元教育發展,豐富其辦學內容,強化學校的多元教學特色,引導家長、學生適性入學,應給予任何學生公平的選擇入學機會,才是私人興學的真正的核心價值。

    但,目前資訊所揭露的中部私校「多元入學」內容,看似五花八門但所採計主要項目有:學業表現(國小五上、五下、六上在校成績…)、多元表現(包含特殊表現,如社團活動、學校志工、班級幹部等,足以展現個人特質之相關資料)、競賽成果(包含台中市閱讀認證系統、中英數能力檢定證明等其他可佐證資料),及重頭戲在參加各校自辦營隊,營隊中也隱含些許學科檢測等(詳如連結)。

    上述所列項目看似隨著新課綱上路,強調學生素養導向和學習歷程,著重每個孩子的特色的「多元入學」內容,以及在停辦「考試入學」脫離以學科考試的包裝下,似乎為「私中考試入學」畫下休止符。但若細究其項目,仍存有「選才入學」為思維,學校就是想挑選優秀學生入學,這在屬義務教育的國中階段是不應該出現的,也不該被允許的。揭櫫私校法第一條:「為促進私立學校多元健全發展,提高其公共性及自主性,以鼓勵私人興學,並增加國民就學及公平選擇之機會」,此舉恐已違背私人興學的目的,更何況這樣的採計項目,若僅是為了方便學校選才,恐怕將造成學生另一個軍備大賽,假「多元表現」之名行選才之實的結果,將會是另一波戕害學生學習的災難。

臺中市教育局應負起監督之責 應嚴禁各私校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入學

    依「臺中市私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實施要點」第六點:「招生方式由本府公告當年度之國民中小學新生入學日程,學校依公告登記日期接受新生自由登記免試入學方式辦理,不得採用智力測驗、學業成就測驗、營隊或面談等作為錄取依據,挑選學生。」很清楚指出各私中的招生方式是應「接受新生自由登記免試入學方式辦理」而且不得採用各項成績為錄取依據。面對各私中積極辦理的「多元入學」,倘若內容仍涉及以學生「多元入學」成績為入學門檻或依準,本會籲請臺中市教育局身為主管機關應負起監督之責,應嚴禁各校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登記、入學,還給本市學生公平的就學選擇權,亦應積極保障家長的教育選擇權、參與權。

資料連結:中部私中多元入學 https://www.grow22.com/102_s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