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30-一起關心112年新制退撫後 政府應對原退撫基金的財務撥補

112年初任公教人員退撫新制「箭在弦上」,然其影響的不僅是「初任人員」退撫權利,相對地因制度轉換,原退撫基金的「潛藏負債」就成為可預估值,從公教退撫管理委員會第八次財務精算報告就已然清楚點出「潛藏負債」的嚴重性。

全教總/全教會兩位代表於111年11月16日(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第129次委員會議」連署提案「爭取政府全額撥補公教退撫基金處理「潛藏負債」,以利基金永續

因為我們清楚退撫基金潛藏負債可分兩部分:主要來自歷年的不足額提撥;其次是因歷年基金投資績效未達精算報告所假設4%的資產報酬率,107年金改革政府宣稱節省退撫經費支出挹注回本基金,然就財務面及勞雇雙方支出來看,卻是「由受僱者承擔歷年來提撥不足的責任」,即便是目前在職者亦有所承擔,但政府並未承擔其雇主責任,軍職人員帳戶則相對穩定,並無用罄危機;公教人員約於20多年後再次面臨用罄的危機。依據管理會公告本基金第8次精算報告指出,因應112年所採新人新制,政府每年需撥補若干經費方能履行當時的承諾,若要使本基金永續經營,則公務人員要每年撥補285億元,教育人員則每年撥補236億元。

其次,銓敘部循序由考試院於111年3月函送立法院審議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93條、第95條修正草案過於保守,只想彌補112年7月實施的新人新制所造成退撫基金的缺口,這是不對的,原因是本基金的潛藏負債來自勞雇雙方提撥金額不足,及管理會投資績效不彰,現在卻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8條的如基金不足支付時,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進行搪塞,我們卻沒看到實際作為,因此建議本基金最新的第8次精算報告所列每年由政府撥補財務缺口的金額,應為各界所接受,用此作為向政府爭取撥補,不要只有空話。

再者,從政府對我國退休制度的態度,及公共退休金財務缺口撥補問題觀察,公教人員受到差別對待,軍公教勞各類人員退休金的財務都有問題,制度卻只改革前三類人員,勞保破產就在幾年之後,到現在仍未見到要改革的意思。若政府負最後給付責任可信,還會有當年的年金改革嗎?政府對退撫基金財務缺口的撥補,公教人員與軍人亦有明顯落差,本會身為退撫基金監理機關,應善盡提醒的責任,希望愈早啟動撥補並將其法制化,則撥補難度越低,方能確保政府負最後保證責任。現在不做,日後就會演變成天文數字,最後兩手一攤又是要砍退休金,大家都經歷107年年金改革的教訓,為避免再進行第2次年改,除管理會提升基金收益率外,國庫撥補是非常重要的。(會中其餘委員發言可參考會議紀錄)

最後提案決議為:請銓敘部參考本案委員所提意見,以本基金第8次精算報告所載相關金額為準據,積極與財主機關協商爭取預算撥補,期使基金營運永續發展,俾保障基金參與者權益,並於下次會議報告最新進度。


公教退撫監理委員會第129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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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退撫基金精算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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