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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台中市教師會
20220906-達陣!本會爭取教師居家隔離期間後4天「自主防疫假」無法進行線上教學時,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
教育局於111年8月17日臺中市高中以下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防疫措施QA(序號10):「......教師居家隔離期間無法進行線上教學,依教育局111年5月10日中市高字第1110036880號函,說明三略以:......
二、4天自主防疫假期間:可請『自主防疫假』,予以支薪,但課務自理。」與教育部不同。
本會發函建請教育局修正本市QA,4天「自主防疫假」之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代課鐘點費。
教育局於111年9月2日函復本會:已修正QA(序號10)為:「......教師居家隔離期間後4天「自主防疫假」無法進行線上教學時,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已發函到各校。
往來函文請參閱
公文
20220824-01-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第1110121號函-4天自主防疫假由學校支付代課費.pdf
20220906-01-01-1110902【教育局】1110076591-函詢教師居家隔離期間之4天「自主防疫假」無法進行線上教學時課務安排事宜,復如說明.pdf
20220906-01-02-1110902【教育局】1110076591-函詢教師居家隔離期間之4天「自主防疫假」無法進行線上教學時課務安排事宜,復如說明-附件一.pdf
20220906-01-03-1110902【教育局】1110076591-函詢教師居家隔離期間之4天「自主防疫假」無法進行線上教學時課務安排事宜,復如說明-附件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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