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8-【爭取成功】本市教育人員試辦加班不足1小時餘數併計

本市所屬各級學校(含市立幼兒園)教育人員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試辦加班未滿1小時或超過1小時之餘數得合併計算,並以小時為單位選擇加班費或補休(課務自理)。

1.試辦期程: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2.試辦對象:教師(含兼行政教師、代理教師)

3.試辦規則簡述:1.同一月份不足1小時餘數可併計。2.超過加班費支給上限之餘數僅得併入不得支領加班費之餘數。3.以合併至「時」之當日為補休計算之始點之時薪計算加班費。4.加班之補償可選擇加班費或補休(課務自理)。

爭取說明:

1.教育局於111年2月25日召開【臺中市各級學校及市立幼兒園教育人員試辦加班餘數併計研商會議】,局原本排除教育人員。

2.會議上本會表達重點:

(1)教師為學校機關之受雇者,不應排除「試辦」。

(2)試辦「加班餘數合併計算」應擴大適用在「學校擬制上下班時間」的規定,讓學校每日實際所需「增加的上班時間」(屬加班事實),併計後可轉換為教師加班時間補償,解決各校之紛擾。

本會爭取詳細說明請參閱:https://reurl.cc/7p0yx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