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8-建請市府修正本市所屬機關學校公務同仁出國規定

市府109年2月27日函:「為降低本府公務同仁感染中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風險,並避免回國(入境、轉機)後須『居家檢疫』14天,影響機關學校公務運作穩定,自即日起規定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同仁不得前往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明訂回國(入境、轉機)應實施『居家檢疫』之地區,至疫情趨緩為止。」

111年6月15日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已調整居家檢疫政策為「居家檢疫3天,檢疫期滿後接續4天自主防疫」;本會建議因應防疫政策居家檢疫修正,考量促進經濟及社會生活與國際必要交流,兼顧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公務同仁出國之權益,建請市府修正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公務同仁申請出國的規範,以合理、簡易為原則,以保障相關人員申請出國之最大權益。

相關函文如下:

第1110095號-(臺中市政府)建請修正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同仁申請出國規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