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6-臺中市各級學校及市立幼兒園教育人員試辦加班餘數併計研商會議紀錄

本會發言重點:

1、教師為學校機關之受雇者,不應排除「試辦」。

2、試辦「加班餘數合併計算」應擴大適用在「學校擬制上下班時間」的規定,讓學校實每日際所需「增加的上班時間」(是屬加班事實),併計後可轉換為教師加班時間補償,解決各校之紛擾。

完整發言與會議記錄請參閱附件。

教育人員試辦加班餘數併計研商會議紀錄.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