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6-本會爭取調高本市公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費用

本會爭取調高本市公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費用

查行政院110年8月18日院授人給字第11040005821號函修正「中央機關(構)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其中修正重點係增列補助對象及酌予調增補助基準上限(第1類人員由1萬4,000元調增為1萬6,000元,第2類人員由3,500元調增為4,500元)。

為了提升本市教師職業安全保障,本會於110年08月25日函文本市建議應比照中央調增公教人員健康補助基準,修改本市《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健康檢查處理原則》中之補助基準。(函文如附件)

臺中市政府於110年9月2日府授人給字第1100218667號回復本會,本府為估算依前開基準表修正本府健康檢查補助相關規定所需經費,業於110年8月26日以府授人給字第1100218725號函請各機關調查,將俟調查之結果妥為規劃研議。(函文如附件)

在本會長期努力下,本市關懷教師身心健康措施向率全國之先,有如:教師流感疫苗接種、本市教師健康檢查專案、本市「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積極規畫……。本會肯定市府團隊有效策進規畫,亦期盼本市能府比照中央機關(構)《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調增本市公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費用及對象,以有效增益本市公教人員身心健康,並進而提升工作效能。

第1100108號(市政府)建請調高健康檢查補助.pdf
1100902【臺中市政府】1100218667-貴會建議調增本市公教人員健檢補助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