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3-112/03/20後因新冠肺炎相關假別

3/20後因新冠肺炎相關假別:

1.確診:

(1)中重症: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公假(強制隔離)」,公費派代。

(2)輕症:第0+5天可請「病假(不列日數及考核)」,以快篩陽性為證明,公費派代,第6-7天需有醫生證明才能核給「病假(不列日數及考核)」及公費派代。

2.照顧確診家屬:

(1)中重症: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防疫隔離假(支薪)」,公費派代。

(2)12歲以下(含專三以下身障)子女輕症:依快篩證明請防疫照顧假(不支薪)、公費派代,或請自己的假、自付代課。

20230323-0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12年3月16日修正)(11.pdf
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調整防疫措施(高級中等以下學校)QA(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