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6-本會肯定教育局從善如流,年底選務補休給予課務排代

教育局111/05/26函,旨揭參加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補假事宜一案,經行政院同意比照93年及107年前例,准予補假2日。

本會鑒於此次選務工作包含市長、市議員、里長等3項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投票,選務工作繁重、壓力負擔沉重,且近年來學校教職員配合學校要求擔任選務工作的配合度,亦屬積極。因此建請教育局對於此次選務事後之補休,所遺留課務應由學校處理,支付課務代理費。(如公文)

台中市教育局111/09/02中市教人字第11100481611號函,有關本市所屬各級學校參與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之教師,於事後補假2日之課務,得以半日為單位,由學校處理並支付課務代理費,所需經費由各級學校人事費項下勻支,另前述補假應於1年內休畢。(如公文)

本會肯定教育局從善如流認可教師選務配合度,衡平教師權益及學生受教權,給予實惠的補休課務排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