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2-臺中市政府111年度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資訊教師諮商輔導支2206+商輔導支持服務資訊

  1. 臺中市政府為提升教師社會支持、個人專業成長,促進與維護教師之心理健康,使教師個人得以在工作、家庭及其他環境之正向改變,爰規劃111年度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

  2. 111年度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之委託單位、服務對象、時間、內容及方式簡述如下,供參:

    1. 委託單位: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2. 服務對象:

      • 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教師、代理教師、專聘教師及兼任、代課、協同教學、教學支援等實際從事教學人員。

      • 教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適用本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

      • (1)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屬實之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

      • (2)經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調查屬實之校園霸凌事件行為人。

      • (3)進入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處理程序中之教師。

    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8 時至 17時 。

    4. 服務內容:

      • 為瞭解教師心理健康需求情形,以提供相應諮商輔導支持服務,製作線上心理健康需求問卷。

      • 規劃並提供心理健康與服務推廣講座與教師研習(教師可申請教師研習時數)。

      • 以主題性團體諮商或工作坊方式,透過不同議題探討,幫助教師自我覺察及統整,紓解教師工作壓力,增進教師心理健康。

      • 以個別或伴侶與家庭諮商方式,透過對話,協助教師自我覺察與統整,解決教師心理困擾,增進教師心理健康。

    5. 服務電話: (049)2910960分機2798。